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权利要求10的错误括号;

2、修改权利要求5及其他位置的“推杆连接板”为“推杆安装板”,并带上附图标记;

3、将权利要求1-7合并为新权利要求1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包含了关于肥料箱的具体技术方案,这是目前现有技术未给出相关技术启示的内容,具备创造性要求。

同时,权利要求1所包括的除草器部分,其结构与D2不同,挖掘器等机构与D1也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需要,后续申请人会详细成陈述。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老师审查并指导,审查员老师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直接联系申请人电话,申请人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