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申请人仔细研读了您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在第一次审查意见中,审查员指出了本申请的不足。
申请人为了克服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已按照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中的提醒做了相应修改。这些修改均可以从原申请文件的说明书以及说明书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得出,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所作出的,符合专利法第 33 条及《专利实施细则》第 51 条第 3 款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对照页附件以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
申请人相信,经过上述修改,已经完全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请审查员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授权本发明的专利权。
上述修改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最后,申请人和代理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