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悉心审查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申请人收到贵局于2021年11月17日对本申请(申请号:201911278685.5)发出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补充意见陈述,针对于审查员电话交流中指出的问题,申请人进一步的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如下修改:

修改说明:

将说明书中的:所述水槽包括位于所述饲喂槽底板下方的封板,

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得到新的权利要求1。

本次修改,清楚完整的记载于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请审查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查工作。如果审查员认为本申请中还存在不符合专利法或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之处,请继续给予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文件的机会,申请人一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最后,再次感谢审查员为本案做出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