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9106306598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按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修改,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4-5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4-5,并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以上修改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相比,具备创造性
本发明针对酸菜加工中难以干燥成型、干燥后的酸涩的问题,以及产品风味单一,酸菜深加工产品少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烧烤口味酸菜脆片及其制备方法,该方法以酸菜叶作为原料,通过清洗,浸糖,浸胶,调味,烤制等工艺,制作成为酸菜脆片,产品酥脆,且同时具有酸菜的酸香与烧烤风味口感。
对比文件1(CN105077058A)公开了一种即食苦瓜的制备方法,针对很多消费者受不了苦瓜特别的苦味,开发一种可以即食的苦瓜片,保证苦瓜良好保健效果,丰富人们的饮食生活,提高苦瓜的经济价值。
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公开的“脱盐、过糖、过胶和包装”的烧烤口味酸菜脆片制备方法,其苦瓜的“苦味”也并非是“酸菜烤制后的酸涩风味”,因此,也没有实现本申请具备的“1)本发明采用经乳酸菌发酵的酸菜为原料,经一系列处理后得即食性酸菜脆片,酥脆爽口,酸香开胃。2)本发明通过酸菜叶片直接过胶的步骤,烤制后可获得完整坚挺的脆片,且保留酸菜自身形状。3)本发明通过先过糖再过胶的操作可有效促进酸菜对于糖分的吸收,烤制后较在酸菜表面撒糖风味更佳,更能缓解酸菜烤制后的酸涩风味。4)本发明通过添加组合的调味品,使酸菜脆片产品酥脆,不仅具有酸菜的酸香,还具有烧烤风味口感,是一款受欢迎的开胃小吃”的技术效果。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对比文件2(CN102669609A)公开了一种干酸菜的制作方法,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随着时间的增长杂菌大规模的繁殖易导致酸菜腐烂、变质”,因此,提供一种口感好、保质期长、方便贮藏的干酸菜的制作方法。显然,对比文件2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相比,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具有完全不同。
在技术方案上,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干酸菜的制作方法,工艺步骤是:(1)腌制酸菜:以胡萝卜、芥菜、白萝卜、大头菜等一种或多种蔬菜为原料,水洗干净、沥干后,将根茎擦成丝状或切成长5-8 ㎝、宽和厚均为0.5-1㎝的条状,将叶切成长5-8㎝的段或长5-8㎝、宽1-2㎝的条状,混合加入新鲜蔬菜质量1%-1.5% 的食盐,入缸后敞口腌制 20-25 天,腌制温度 12-15℃;(2)烘干酸菜:将腌制好的酸菜,从腌制缸中捞出酸菜沥干酸菜汁, 然后烘干至酸菜含水量为 8%-12%;(3)浸入配料:取烘干酸菜质量0.03-0.05%的花椒、0.02-0.04% 的大料、0.05-0.07%的生姜、0.4-0.6% 的辣椒、0.8-1%的食用盐,烘干酸菜质量9-11% 的开水中,将上述配料入开水中煮 10-15 分钟,然后取等量腌制酸菜时浸出的酸菜汁均匀混合,喷洒到烘干酸菜上,入蒸锅蒸50-60分钟,使配料完全浸入烘干酸菜中;(4)二次烘干:将浸入配料的酸菜再次进行烘干,至烘干酸菜的含水量达 8%-12%时结束,冷却、包装即可。
于此可知,对比文件2并没有公开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公开的“脱盐—整形—过盐—过胶—调味—烤制—包装”等烧烤味酸菜脆片的制备方法,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根据对比文件2制作的干酸菜,酸辣可口、开胃健脾,保质期可达24个月以上,解决了酸菜加工的贮藏问题,也没有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效果。也就是说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具有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以及对比文件2也没有可以结合的可能,两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不同,技术方案以及最后实现的技术效果完全不同,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以及对比文件2的结合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2的结合相比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创造性。
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2-5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5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四、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6的创造性
修改后权利要求6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单一性,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修改后权利要求6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创造性的规定。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或代理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 联系电话:1355113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