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0304日对申请号为“201910083547.5”、发明名称为“一种TDMA自动协商速率的高速数据传输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所发出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的。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关于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问题

申请人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相比,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理由如下:

1、本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首先,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权利要求1具有以下区别技术特征:

网络通信质量NQ计算如下:

其中,NQ为通信质量,RRSSIL为丢包率,C为误码率,n为当前TDMA网关连接的TDMA设备的数量。

上述技术特征通过实时监测网络的丢包率、误码率和RSSI评估网络质量(NQ)。在发生网络质量变差或者网络拥塞的情况下自动协商无线通信速率,将网络通信速率降低,提高无线通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当网络质量比较好时,如果此时通信速率比较低,TDMA网络可以协商提高网络通信的速率,保证数据通信的效率,从而提升用户的网络使用体验。

其次,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本权利要求1中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时评估网络质量,以便实时调整网络通信的速率。

最后,基于上述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申请人认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理由如下:对比文件3并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具体地,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无线通信系统、方法和装置,(21)根据检测到的各空闲信道的丢包率、信号强度和误码率,分别查询预设的丢包率与丢包参数关系表、信号强度与信号强度参数关系表、和误码率与误码率参数关系表,得到各空闲信道的丢包参数、信号强度参数和误码率参数;(22)计算各空闲信道的丢包参数、信号强度参数和误码率参数的算数和,将得到的算数和作为链路检测结果。在上述步骤(21)中,在丢包率与丢包参数关系表中,丢包率与丢包参数成反比;在信号强度与信号强度参数关系表中,信号强度与信号强度参数成正比;在误码率与误码率参数关系表中,误码率与误码率参数成反比。在步骤(22)中,作为链路检测结果的算数和越大,说明该空闲链路的链路质量越好。在每个链路检测子周期内只对一个空闲信道的链路质量进行检测,但当空闲信道数量较多时,可以设置在每个链路检测子周期内对多个空闲信道的链路质量进行检测。

可以看出,对比文件3中,通过查找关系表中丢包率、信号强度和误码率与对应的丢包参数、信号强度参数和误码率参数的对应关系,以包参数、信号强度参数和误码率参数的算数和作为检测结果,运算结果越大表征网络通信质量越好,但对比文件3仅给出了参数之间的关系,并未确定的给出网络通信质量的定量计算方法,且该计算方式仅针对单一链路。

而本权利要求1中,是通过综合多个链路中的丢包率、RSSI和误码率对网络通信质量进行计算的。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3并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获得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不能引入对比文件3获得本申请。故,本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满足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2、本权利要求1具有显著的进步

本权利要求1提出的DMA自动协商速率的高速数据传输方法,基于WiFi硬件平台的TDMA技术通过实时监测网络的丢包率、误码率和RSSI评估网络质量(NQ)。在发生网络质量变差或者网络拥塞的情况下自动协商无线通信速率,将网络通信速率降低,提高无线通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当网络质量比较好时,如果此时通信速率比较低,TDMA网络可以协商提高网络通信的速率,保证数据通信的效率,从而提升用户的网络使用体验,有显著优势。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权利要求1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本权利要求1与申请日前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权利要求2-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问题:

由于权利要求2-6是引用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基础上,其从属权利要求2-6也应该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请审查员老师继续对本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仍不同意上述陈述的内容,恳请审查员再给予一次修改文件或陈述意见的机会。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审查员可以直接与代理人联系,以便申请人能够及时答复。

最后,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