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耐心细致审查,针对审查员老师您指出的问题,本申请人作出如下答复:
针对审查员老师您指出的“本申请的主题名称为“一种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装置”,但是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均没有体现主题名称中“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的相关性,说明书主题不明确,其具体技术方案未联系“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进行特定的限定或改进,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清楚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与“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具有何种内在联系”的问题,本申请人作出如下答复:
申请人认为,申请文件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记载“农业种植是指利用植物的生活机能,通过人工培育以取得粮食、副食品、饲料和工业原料的一种社会生产行业,然而农作物生长发育需要一定的气象条件,当气象条件不能达到要求时,作物的生长和成熟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便把这些使得农作物减产歉收的气象条件统称为农业气象灾害。在当前社会生活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了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装置也就应运而生,然而现有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装置在使用中发现,现有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装置不能够根据安装环境对气象监测仪的高度进行调节,避免气象监测仪受到损坏和干扰”,上述记载了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的起因,且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这个在现实生活中也非常常见,和现有的气象监测装置一样,可以对周围的环境数据进行监测,然后综合分析后得出下雨,晴天等一系列的气象预测,和现有的技术一致,且说明书中还记载了“气象监测仪14、预警显示屏15和旋转电机22分别通过气象监测仪开关、预警显示屏开关和旋转电机开关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充分的说明了该装置与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之间的联系。因为该部分并不属于申请文件的创新点之处,因此申请人未做详细阐述。
因此,本申请文件的中的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能构成一个清楚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符合《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希望审查员在考虑上述意见后,能早日批准本申请文件。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