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书做出了主动补正的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将“3.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旱地自动化养鸭舍。”修改为“3.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一种旱地自动化养鸭舍。”
2、权3的“该孔作为吊线孔”修改为“上板上的孔作为吊线孔”。
3、权4“其沿着长度方向的横截面为直角三角形”修改为“排泄板沿着长度方向的横截面为直角三角形”。
4、将权10的“10.一种旱地自动化养鸭方法,采用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旱地自动化养鸭舍,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修改为“10.一种旱地自动化养鸭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上述修改同步修改到说明书,请审查员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老师审查并指导,审查员老师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直接联系申请人电话,申请人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