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主动补正的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合并权利要求1-3,并修改后续引用关系;

2、删除原权利要求8的引用关系;

3、修改部分附图标记错误;其中打捆机构(11)是正确的,说明书和附图都是标注的打捆机构(11),已统一修改。

4、将“股改”修改为“覆盖”,此处错误是拼音打字的时候文字错误,键盘上g挨着f摁错了。

上述修改同步修改到说明书,请审查员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老师审查并指导,审查员老师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直接联系申请人电话,申请人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