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耐心细致审查,针对审查员老师您在审查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本申请人作出如下答复:
首先,针对审查员老师您指出的“说明书的方案中没有记载任何与“气象监测”相关的具体内容,要求保护的主题中的上述限定与技术方案无关,说明书中记载的主题不明确;该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实际采用的技术方案之间逻辑关系不清,技术方案与上述限定没有技术上的关联,也不具有相关的技术效果,因此说明书对该实用新型未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的问题,本申请人作出如下答复:
如下图所示:
根据百度搜索可知,气象监测装置一般如图所示,已然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现有技术,而本申请中的“监测仪器本体”中亦是包含可实现监测/测定各种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温湿度/风速/风向/雨量/光照度/太阳总辐射/气压/PM2.5)的各种传感器及相关原件,因此,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主要保护的技术特征并不是“气象监测”,因此也并未做主要陈述。
从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看出,本申请的主题为“一种可移动式气象监测装置”,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稳定性较差、缺少防护机构和缺少清理机构”,采用的技术方案为“通过双轴电机、螺纹杆、螺纹套、限位刺和通口的设置,限位刺客刺入地面确保设备的稳定性,移动时可将限位刺与地面分离,位于上部的螺纹套6将带动连接杆9和安装板10进行向上移动,使安装板10与保护框11的底部相贴合,将监测仪器本体20收纳至保护框11的内部,达到对其防护的效果,通过螺纹杆、从动杆、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的设置,在第一齿轮14与第二齿轮15的啮合下使从动杆13随着螺纹杆5的转动进行转动,从而使太阳能板16进行转动,达到去除太阳能板16顶部存在的落叶杂质的效果”;有益效果为“能够较好的对设备进行限位,避免受外界因素影响设备发生位置移动;设备在需要移动时能够将监测仪器本体收纳至保护框的内部,达到对其防护的效果;设备整体每次在移动或固定时能够将太阳能板进行旋转,达到将太阳能板顶部的落叶杂质去除”,即本申请的主题以及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完全对应,存在完整的逻辑关系。
此外,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书做出主动修改,权利要求3、4、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撰写格式,申请人主动对其修改;权利要求3中的“从动杆(13)”缺乏引用基础,应该引用权利要求2,申请人一并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审查员老师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继续审查。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的中的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能构成一个清楚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申请人相信,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符合《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希望审查员在考虑上述意见后,能早日批准本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