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耐心细致审查,针对审查员老师您指出的问题,本申请人作出如下答复:

针对审查员老师您在审查意见中指出的“本申请涉及一种带分区放置功能的临床护理用推车,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临床护理用推车无法对放置区进行分区,导致护工在进行护理时缺乏规范,无法快速找到和区分用药,严重进而拖延了治疗进程。但是,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没有准确客观地反映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同时本申请技术方案中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与本申请技术主题的工作条件不匹配,其结构和使用方式并不适用于该应用领域的实际需求,也不清楚具体如何应用于该领域”的问题,本申请人作出如下答复:

本申请针对现有的很多临床护理用推车结构简单,没有对放置区进行分区,导致护工在进行护理时,没有规范放置药物,从而在有事繁忙的环境下,无法快速找到和区分用药,从而降低工作效率。

上述提出的技术问题就是目前的临床护理用推车分区简单,功能较为单一,无法为医护人员在使用时,提高工作效率;甚至在有的情况下,由于医护人员对药物的放置不当,甚至可能导致贻误治疗时间的问题。申请人认为,本专利申请在背景技术中对现有技术所提出的技术问题是客观的,反映了现有技术的缺陷与不足,作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以及从业人员,可以明确的、毫无疑义的理解该技术问题。

而针对上述的技术问题,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是“包括联动框(1)和拖把(21),所述拖把(21)位于联动框(1)的内部,所述联动框(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放置框(2),所述放置框(2)的表面通过支架转动连接有双向螺纹杆(3),所述双向螺纹杆(3)表面的两侧均螺纹连接有螺纹套(4),所述螺纹套(4)的后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牵引杆(5),所述第一牵引杆(5)的后端贯穿放置框(2)并延伸至放置框(2)的内部,所述第一牵引杆(5)的延伸至放置框(2)内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隔板(6),所述放置框(2)的表面开设有与第一牵引杆(5)相配合使用的第一活动口(7),所述联动框(1)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滑槽板(8),所述滑槽板(8)内部的两侧均滑动连接有滑块(9),所述螺纹套(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L型杆(10),所述第一L型杆(10)的后端贯穿联动框(1)并延伸至联动框(1)的内部吗,所述第一L型杆(10)延伸至联动框(1)内部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滑块(9)的表面,所述滑块(9)的底部通过转动件转动连接有第二牵引杆(12),两个所述第二牵引杆(12)的下方之间通过转动件转动连接有第一转动套(13),所述第一转动套(13)的底部通过轴承件转动连接有第一转动杆(14)。”

另外,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书做出主动修改,权利要求2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撰写格式,申请人主动对其修改;此外,权利要求46作为从属权利要求,其引用关系不正确,缺乏相应的引用基础,申请人对其进行修改,使之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申请人提交替换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审查员老师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进行审查。

综上,本申请是一个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同时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申请人相信,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符合《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希望审查员在考虑上述意见后,能早日批准本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