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0513日发出的关于《一种中老年蓝莓益生菌粉及其制备方法》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于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论述,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作出以下修改和意见陈述。

一、    修改说明

将原权利要求12358合并成新的权利要求1,以及将原权利要求467910依次变成权利要求2-6,并更改相应的引用关系。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原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三款规定。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详见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二、意见陈述

(一)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在审查意见中,审查员所确定的本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为对比文件1

 

a.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及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权利要求1相较于对比文件1具有区别特征制备纳豆芽孢杆菌益生菌粉的方法不同;

区别特征①并未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

区别特征①为:步骤1,在无菌状态下,将纳豆芽孢杆菌的冻干菌粉末溶解于灭菌的生理盐水中,静止活化;所述步骤1中静止活化的条件为:温度37℃,时间30~40min

步骤2,将纳豆芽孢杆菌培养基灭菌,按照培养基体积的10%接种静止活化后的菌种,于37℃厌氧静止培养12~15h;将培养好的菌液离心,收集菌泥,所述步骤2中将纳豆芽孢杆菌培养基灭菌的条件为:温度121℃,时间20~30min

而对比文件1的目的是研究不同保护剂对不同菌种的保护效果,因此其公开的是关于脱脂乳粉、葡萄糖、海藻糖以及明胶的添加量对菌体存活率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纳豆芽孢杆菌的最佳组合为:2%的甘油、15%的脱脂奶粉、2%的明胶、12%的海藻糖。对比文件1的实质是:纳豆芽孢杆菌与特定保护剂按照特定比例组合从而得到一种纳豆芽孢杆菌存活率高的益生菌粉,其研究的重点是原料组分间的关系。其完全没有公布如何对纳豆芽孢杆菌的冻干菌粉进行活化、如何将纳豆芽孢杆菌培养基灭菌以及如何制备蓝莓果粉,从而制备出一种中老年蓝莓益生菌粉,并且该益生菌粉可以避免在发酵过程中益生菌数量的减少及蓝莓花青素等活性成分发生化学变化;并且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

对比文件1关于制备冷冻干燥益生菌粉的方法的说明是笼统的,仅仅简单的概括了步骤:菌种活化-耐酸、耐氧、耐胆盐驯化-扩大培养-离心收集菌体-悬浮液的制备-预冻-真空冷冻干燥-活化-稀释倒平板-恒温培养-统计计数。至于菌种如何活化、如何扩大培养、怎样离心收集等等完全没有描述。

权利要求1相较于对比文件1还具有区别特征制备蓝莓粉的方法。

区别特征②为:

步骤4,将新鲜蓝莓初步破碎后,再进行超声破碎,然后过滤,收集清液;所述步骤4中超声破碎的条件为:超声功率600~650W温度38~40,超声时间10~15min,超声工作间隙比1.52s/s);

步骤5,在蓝莓清液中依次加入木糖醇、果葡糖浆和麦芽糊精后灭菌、冻干,得到蓝莓果粉;所述步骤5中灭菌的条件为:于1423s瞬时灭菌。

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

区别特征①②具有如下作用:

本发明采用区别特征①所述的方法制备益生菌粉以及采用区别特征所述的方法制备蓝莓粉,然后再将益生菌粉与蓝莓粉复配代替传统的用益生菌发酵蓝莓后制粉,这样可以避免在发酵过程中益生菌数量的减少及蓝莓花青素等活性成分发生化学变化;利用超声波辅助破碎蓝莓,使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

由此可见,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花青素含量高中老年蓝莓益生菌粉的制备方法

b.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

现有技术中不存在把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上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原因如下:

其一,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是“对于纳豆芽孢杆菌的不同种类的保护剂的不同浓度进行分析,以减少纳豆芽孢杆菌在冷冻干燥过程中的损伤死亡,提高纳豆芽孢杆菌菌体的存活率”。对比文件1的研究方向是提供一种益生菌粉制剂的组方。

对比文件3公开的则是一种蓝莓粉的生产工艺。对比文件3的研究方向是蓝莓粉的制备方法,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3属于不同研究方向,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23进行结合,从而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

其二,退一步讲,即便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3能够相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很难显而易见地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理由如下:

申请人认为,对于区别特征①、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具有减脂等功能的纳豆芽孢杆菌菌粉,该纳豆芽孢杆菌菌粉的制备方法是将纳豆芽孢杆菌发酵产物经喷雾干燥即可。对比文件2还公布了该纳豆芽孢杆菌菌粉可以与水果粉复合制备益生菌水果粉产品,其制备方法是:A将原料按比例配制。B、混合:将经步骤A的原料过80目筛倒入混合机充分混匀。C、灌装。对比文件2给出了益生菌粉与水果粉可以混合的技术启示,但是其完全没有公开本申请“制备纳豆芽孢杆菌益生菌粉的方法以及制备蓝莓粉方法”。也没有给出本申请“制备纳豆芽孢杆菌益生菌粉的方法以及制备菌莓粉的方法”的任何技术启示。

申请人认为,对于区别特征①、对比文件3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蓝莓粉的生产工艺,其制备方法是:对冷冻蓝莓进行粗粉碎,然后加入保护剂,到混合粉,再进行超微粉碎,得到蓝莓粉。对比文件3中的粉碎步骤仅仅只起到将蓝莓破碎成粉状的作用。

而本申请蓝莓果粉的制备方法与对比文件3制备蓝莓果粉的方法不同,具体区别如下:本申请是对新鲜蓝莓进行超声破碎。

对此,审查员老师认为“山东农业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已经公布了对蓝莓进行超声破碎,由此认为超声破碎在蓝莓汁提取过程中属于常规手段。对此,申请人认为审查员老师需要用四件对比文件来评价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就足以证明本申请是具有创造性的。其次,本申请中超声破碎的条件为:超声功率600~650W,温度38~40℃,超声时间10~15min,超声工作间隙比1.52s/s)。本申请超声破碎的作用不仅是可以将蓝莓破碎,更重要的是可以使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花青素更高。本申请实施例32的实验数据记载“采用本申请超声破碎的方法获得的清液中的花青素的含量为3.21-3.25mg/g,采用打浆机破碎的方法获得的清液中的花青素的含量为2.58mg/g,”这充分表明本申请采用超声破碎蓝莓,并且“超声功率600~650W,温度38~40℃,超声时间10~15min,超声工作间隙比1.52s/s)。”可以使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中只是公布了对蓝莓进行超声破碎,其目的只是对蓝莓进行破碎。而本申请将条件设置成“超声功率600~650W,温度38~40℃,超声时间10~15min,超声工作间隙比1.52s/s),不仅可以起到破碎的作用,还可以使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获得更多的花青素”。

对蓝莓进行超声破碎属于常规技术,但是超声破碎中通过将条件设置成“超声功率600~650W,温度38~40℃,超声时间10~15min,超声工作间隙比1.52s/s),从而可以使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获得更多的花青素,”这并不属于本领域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常规操作。

《食品科学》201020期的《蓝莓色素的超声提取工艺及稳定性》中关于超声破碎的常规操作记载如下:

2.1.3超声温度对蓝莓色素提取率的影响:

从图3可以看出,在料液比1:10PH自然、超声功率400W,随温度长高蓝莓色素提取率呈上升趋势,在50℃时达到最大值;最佳提取温度应在50℃附近。

2.1.5超声功率对蓝莓色素提取率的影响:

由图5可知,在料液比110、超声温度50℃、PH自然、超声时间60min条件下,当超声功率小于500W时,蓝莓色素提取率随超声功率的升高而升高,当起声功率大于500W时,提取率随超声功率的升高而增加不明显。

由此可以得出本领域对于蓝莓色素提取时使用的常规技术手段是设置“超声功率为500W,温度为50℃”。

但是,这并不适用于本申请,也可以说现有技术给出了误导,本申请实施例4通过实验已经证明将超声功率设置为低于550W时获得的花青素的含量并不高。

超声破碎中将条件设置成“超声功率600~650W,温度38~40℃,超声时间10~15min,超声工作间隙比1.52s/s),从而可以使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获得更多的花青素,”这一技术特征,是申请人在大量的试验以及创造性劳动的基础上获得的,并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操作。申请人阅读了大量相关文献,也并未发现记载过:超声破碎中将条件设置成“超声功率600~650W,温度38~40℃,超声时间10~15min,超声工作间隙比1.52s/s),从而可以使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获得更多的花青素,”这一技术特征,也没有发现相应的技术启示。“超声功率600~650W,温度38~40℃,超声时间10~15min,超声工作间隙比1.52s/s),从而可以使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获得更多的花青素”是基于本申请的发明人在大量的试验以及创造性劳动的基础上获得的,并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操作。

因此,即便结合对比文件123和常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很难显而易见地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本申请获得了显著进步性:本申请的有益效果是:

采用本发明方法制备的蓝莓益生菌粉,避免在发酵过程中益生菌数量的减少及蓝莓花青素等活性成分发生化学变化,而且蓝莓中活性物质溶出更多。经实验证明,采用本发明方法制备的蓝莓益生菌粉中花青素含量可以达到1.2-1.3mg/g,纳豆芽孢杆菌为0.26-0.27g/g,蛋白质为4.42-4.53mg/g

由于对比文件1的研究方向是:对于纳豆芽孢杆菌的不同种类的保护剂的不同浓度进行分析,以减少纳豆芽孢杆菌在冷冻干燥过程中的损伤死亡,其获得的有益效果是提高了纳豆芽孢杆菌菌体的存活率,因此对比文件1无法与本申请的技术效果相比拟。

对比文件2的技术效果是获得一种具有减脂等功能的纳豆芽孢杆菌、菌粉、糖果及固体饮料。对比文件3的技术效果是获得一种具有高营养价值和保健功能的草莓粉。“山东农业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公布的内容仅仅是用超声对蓝莓进行破碎,对比文件23“山东农业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与本申请的侧重点均存在较大区别,本申请较比现有技术具有显著进步。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较比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二)关于权利要求2-6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5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5也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6保护的是一种中老年蓝莓益生菌粉,是基于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制备方法实现的,在权利要求1~5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该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

如果审查员在后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请给申请人提供修改和陈述意见的机会,申请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谢谢审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