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审查本申请所付出的辛勤劳动!针对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答复如下,以厘清本申请方案:

一、修改说明:

将说明书中的“所述连接部件包括连接杆和压杆,所述连接杆一端与所述回转轴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揉捻部铰接,所述压杆连接一端与所述揉捻部铰接,另一端与所述连接杆滑动配合,在所述压杆与所述连接杆配合的端部上设置有锁紧装置,所述锁止装置用于锁止所述连接杆与压杆之间的滑动连接,所述压杆为具有弹性的弹性件”补入权利要求1

以及将权利要求23合并进入权利要求1,并一致性的修改了其余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

此处修改,清楚的记载于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关于新的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论述:

在审查意见中,审查员认为本申请原权利要求2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对此申请人不能认同,

1)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至少具有下述区别:

在绕所述筒体的圆周方向上,所述揉捻部的一侧为进料侧,另一侧为出料侧,所述进料侧与所述筒体内壁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出料侧与所述筒体内壁之间的距离,在所述进料侧与所述筒体内壁之间形成用于揉捻茶叶的揉捻腔;

所述筒体包括刮起段、揉捻段和进料段,所述刮起段位于所述筒体的底部,所述进料段位于所述筒体的上半部分,所述进料段上设置有用于投入茶叶的进料口,所述揉捻段的下端与所述刮起段相接,所述揉捻段的上端与所述进料段相接,在所述回转轴的转动方向上,所述揉捻段位于所述刮起段的后方,使所述揉捻部转动过程中,先经过位于底部的所述刮起段再经过所述揉捻段,在所述揉捻部与所述揉捻段之间形成所述揉捻腔,所述揉捻部与所述刮起段之间为滑动配合或者间隙配合。

申请人认真研读了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针对于上述区别,申请人认为,就揉捻方式而言,其对比文件1公开如下:

具体地说,杀青(或萎凋)茶叶从上料斗连续进入揉捻机,由于揉搓轮的旋转方向与滚筒的方向相反,叶团在揉搓轮、弹性搓手、滚筒、 棱骨的共同作用下,在滚筒的圆周上将茶叶细胞初步破碎,揉成小团 由于棱骨布置成螺旋状,推动茶叶沿滚筒轴向移动,随后,叶团将受到 解块轮的作用。

由于解块轮空套在行星轮轴上,在滚筒和叶团的驱动下, 其转向与滚筒相同,但与叶团搓紧的方向相反,因此,可将叶团重新打散。随着茶叶的轴向移动,又会受到揉搓和打散,反反复复,此时的茶 叶的细胞得到了破碎,揉出了茶汁,但此时茶叶只有少部分成条。在茶 叶进入捻条区前,已卷成团的茶叶经过解块轮的作用已经打散,茶叶在捻条轮与滚筒内壁、棱骨的共同作用下,就像双手对茶叶进行搓条,完成茶叶的成条。最后,经下料斗出料。

通过上述,可以清楚的知晓,本申请的揉捻方式和打散方式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方案中是完全不同的,即,通过在揉捻部转动过程中实现揉捻,茶叶被揉捻时不断的在竖向上被推起然后下落,

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并未给出通过茶叶的下落实现打散这样的技术启示,

进一步的,基于上述去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说明书原文有如下阐述:

揉捻部与刮起段之间的间隙确保茶叶不从该间隙穿过,在该方式中,将筒体在圆周方向上进行划分,刮起段位于底部,而揉捻段位于刮起段的后方,这样方式,首先是避免对茶叶的挤压揉捻动作发生筒体的底部位置,避免筒体底部的茶叶因反复挤压揉捻而出现相互卷绕严重甚至结饼的问题,在该种方式下,茶叶的挤压和揉捻动作出现在揉捻段,茶叶在被挤压揉捻后有自然下落的过程,在该过程中,相互卷绕在茶叶被打散,如此,进一步的确保茶叶间的相互卷绕被打散的效果;特别的,在本申请的方式中,在茶叶经过一次揉捻部揉捻动作后即随着有打散动作,这样使得茶叶间出现的相互卷绕并不会形成得过于紧密,远远疏松于传统揉捻方式所形成的卷绕的紧密性,一方面是降低打散时被卷绕茶叶的断裂,进一步降低碎叶率,提高茶叶品质,另一方面,由于茶叶在揉捻过程中不断被打散,更容易形成单根条状,可以大幅简化后续的理条工序。

所以,基于上述区别,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如何降低茶叶揉捻过程中,茶叶的卷绕成团风险,以及茶叶的挤压揉捻动作发生筒体的底部位置,避免筒体底部的茶叶因反复挤压揉捻而出现相互卷绕严重甚至结饼的问题。

诚然,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一种可将叶团反复搓揉成团和打散的揉捻装置,但是,其是利用行星轮机构的公转和自转,使杀青或萎凋叶团在与行星轮反转的滚筒中,反复受到滚筒、揉搓轮、捻条轮和解块轮施加的力的作用,将叶组织细胞破碎,最终沿各自叶片主脉揉捻成紧结圆浑的条索状。

杀青(或萎凋)茶叶从上料斗连续进入揉捻机,由于揉搓轮的旋转方向与滚筒的方向相反,叶团在揉搓轮、弹性搓手、滚筒、 棱骨的共同作用下,在滚筒的圆周上将茶叶细胞初步破碎,揉成小团 由于棱骨布置成螺旋状,推动茶叶沿滚筒轴向移动,随后,叶团将受到解块轮的作用。由于解块轮空套在行星轮轴上,在滚筒和叶团的驱动下,其转向与滚筒相同,但与叶团搓紧的方向相反,因此,可将叶团重新打散。

通过上述可以清楚知晓:

1、对比文件1对茶叶的揉搓方式与本申请是不同的,特别是,打散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2、对比文件1的揉搓和打散方式所存在的缺点:

茶叶在揉搓轮与滚筒的作用下成团,然后被解块轮打散,其打散原理是:由于解块轮空套在行星轮轴上,在滚筒和叶团的驱动下,其转向与滚筒相同,但与叶团搓紧的方向相反也就是说,叶团会出现一侧在揉搓成团,而另一侧在本打散的状态,不难推断,该种方式是存在极大可能导致叶片被拉扯断裂的

而本申请的核心发明点,也就在于如背景技术中所阐述的,如果降低碎叶率。

所以,基于上述可知:

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其通过茶叶被挤压揉捻后,自然下落而实现相互卷绕的茶叶被打散,不仅是采用了与对比文件1完全不同的方式,而且该方式也并非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

特别是,采用本申请的方式也还能够降低对比文件1方案中,叶片由成团至打散过程中碎裂风险的问题。

综上,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并未给出本申请茶叶揉捻打散方式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或者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时,并不会有动机对其进行改进或者调整以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所以,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而言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

而且,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较于对比文件1而言,一方面是还能够降低叶片由成团至打散过程中碎裂风险;

另一方面,从方案可知,本申请的结构也相较于对比文件1更为简单,

而且,茶叶的打散是由茶叶自由下来来实现的,并不用如对比文件1的需要采用驱动装置来驱动解块轮的转动来实现,所以,就打散而言,无论是结构还是能够,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都是更为有优势的;

而且,如说明书中所述的:避免对茶叶的挤压揉捻动作发生筒体的底部位置,避免筒体底部的茶叶因反复挤压揉捻而出现相互卷绕严重甚至结饼的问题。

所以,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而言是具有显著的进步的。

综上所述,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而言是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的,在独立权利要求1局部创造性的基础上,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必然具备创造性。

 

2)进一步的,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至少具有下述区别:

所述揉捻部与所述筒体之间的间隙宽度可调;所述连接部件包括连接杆和压杆,所述连接杆一端与所述回转轴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揉捻部铰接,所述压杆连接一端与所述揉捻部铰接,另一端与所述连接杆滑动配合,在所述压杆与所述连接杆配合的端部上设置有锁紧装置,所述锁止装置用于锁止所述连接杆与压杆之间的滑动连接,所述压杆为具有弹性的弹性件。

基于上述区别,本申请说明书中有如下原文阐述:

通过滑动压杆7在连接杆6上的位置,调整揉捻部5与揉捻段12之间的距离宽度,当达到所需宽度时,通过锁止装置锁止压杆7相对于连接杆6之间的滑动即可。

将压杆7设置为弹性件,可以选择合适弹性系数的弹性件,避免揉捻部5施加的挤压力过大而损坏茶叶,也可以根据不同品种或者品质的茶叶选用不同弹性系数的压杆7,以提供相适配的揉捻挤压力度。

基于上述区别,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如何对揉捻部进行方便的调整,以实现不同品种或者品质的茶叶的揉捻工作。

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上述方案,其公开本申请的揉捻装置,也未公开该调整方法,所以,申请人认为,基于此,本申请的新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也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的,是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的。

写在最后,本次申请方案确实是发明人的长时间科研成果,申请人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请审查员进一步的审查并指导,审查员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随时与代理人联系,代理人电话18113090516,代理人将全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总之,本专利申请给您的工作增加了一些麻烦,在此请您多理解和原谅。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