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补充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主动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将答复一审的权利要求1的“与短段保持平行”修改为“上层横输送带出口端与短段保持平行”,此处表达的意思是:上层横输送带出口端可以直接输送物料到短段。本修改从说明书附图3中可以直接得到,未超过原始保护范围。
2、删除权利要求4的“本发明”、“等颗粒物”,增加“切断的”。并适应性的修改说明书对应的部分。
3、将权利要求1-3的前序部分/应用部分修改为“一种工业大麻的采收装置”,以使其与发明主题保持一致。同步修改说明书的部分内容。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增加了同日申请的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中未公开的技术特征,使两者的技术方案存在区别,因此克服了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问题,同时满足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老师审查并指导,审查员老师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直接联系申请人电话,申请人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