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9月1日发出的关于《一种具有可拆卸自动搅拌功能的背负式电动喷雾器》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于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论述,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作出以下修改和意见陈述。
一、修改说明
申请人将背景技术做了修改,具体为:
“目前农业上常用的背负式喷雾器有两种,一种是手动,另一种是电动。手动背负式喷雾器属于农民传统的配药方式,多为直接将药剂加入装满水的喷雾器中,摇晃两下直接喷雾,此时药液多为不均匀的状态,下层浓度较低的药液喷出时达不到防治效果,上层浓度较大的药液喷出时不免有产生药害的风险,如果手动搅拌还可能增加接触农药的风险,对人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背负式电动喷雾器以其便捷的优势越来越普及。现有市售背负式电动喷雾器极少有采用自动搅拌功能,并且实现自动搅拌的很多都是将搅拌轴和搅拌头设置为一体化,并且目前还没有可以实现调节并显示喷雾压力的电动喷雾器,因此,从农药增效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对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进行优化改进是一种需求”。
本申请在提交之前,有对相关专利以及目前市售产品进行一定考察,其中检索到的专利有:CN211581331U-背负式电动喷雾器-公开,CN213961466U-一种背负式电动喷雾器-公开,CN306379575S-背负式电动喷雾器(02)-公开。其中CN211581331U是利用控制模块控制电动泵,进而实现高压能顺利通过连接管将药剂喷出,智能化程度有所提高,但没有配备搅拌机构而且无法监控压力,还会提升产品造价,推广前景可能不会太好。CN213961466U带有搅拌装置,但是搅拌轴和电机无法拆卸。CN306379575S公开的是目前一种市面比较畅销的产品外观,以下图1是网络公开图片,和CN306379575S的喷雾器主题大同小异,目前这种市面比较畅销的背负式电动喷雾器既无可拆卸搅拌结构,也无可以调节及显示压力的机构。
图1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原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三款规定。
具体的修改内容详见说明书替换页。
申请人认为,以上陈述克服了审查意见中所指出的所有缺陷,希望审查员以此为基础继续审查该发明申请并予以授权。如果审查员认为本申请仍有不符合专利法规定之处,恳请再给予修改/陈述意见的机会。
最后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