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首先,非常感谢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审查工作。根据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对权利要求做了如下修改:将原从属权利要求 3、5 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到原权利要求
1 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 1,并对其余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序号做了适应性的修改。具体修改情况,见修改对照页。
根据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同意审查员指出对比文件 1(CN107477181 A)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然而,申请人却不能认同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结合本发明的具体情况主要陈述意见如下。
1、权利要求
1 与对比文件 1 在系统结构、工作原理、产生的技术效果均不相同。本申请是织物密封圈、动压泵送密封组件和气胀密封圈三种密封方式的协同组合密封。对比文件 1 只公开了本申请的气胀密封圈,没有公开织物密封圈、动压泵送密封组件,并且也没有公开与气胀密封圈共同作用的金属密封环结构。
2、如上所述,对比文件 1 与本申请存在上述区别;审查员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并不能在对比文件 1 仅气胀密封圈的基础上,在对比文件 1 公开的如此少的技术信息的情况下,想象出织物密封圈、动压泵送密封组件以及与气胀密封圈共同作用的金属密封环结构,这些如此多的结构技术特征;也不可能在对比文件 1 仅气胀密封圈的基础上,想象出这些密封结构的工作方式的技术特征。这属于事后诸葛亮。并且上述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都是本申请解决技术问题的关键技术特征,并不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是本申请的发明点,申请人认为上述所有的技术特征都是公知常识,请提供相关的公知常识证据。
3、织物密封圈、动压泵送密封组件、气胀密封圈和金属密封环相互协同作用,共同实现了腔体内压力流体的密封,并且保证的密封性能的稳定性,对不同工况下特别是腔体内产生压力波动,瞬间压力过大时,密封的适应性强,密封装置的使用寿命长。审查员不应该将各个密封结构的各个技术特征割裂来看,应该将各密封结构形成整体的技术方案来和现有技术进行对比。
4、本申请获得了如下技术效果:利用织物密封圈的织物结构,可以对腔体内的流体中的固体杂质进行过滤,并且具有降压的作用,减轻了后续密封件的密封压力;通过对织物密封圈的尺寸的设计,使在旋转轴旋转时,织物密封圈的内圆周面仅有一部分与旋转轴的外圆周面接触,并且织物密封圈在旋转轴的带动下可以进行一定速度的转动,较大程度地减小了对织物密封圈的磨损,保证使用寿命。利用密封副唇侧进一步对流体进行密封,降低密封压力,再利用密封环片与所述旋转轴的动压密封和泵送作用减小流体的泄露损失;并且螺旋槽的深度在沿着螺旋槽的轨迹,从密封环片靠近密封副唇侧到密封环片靠近轴承侧,线性地连续减小;能够减小螺纹槽的截面面积的总和,进一步动压密封膜的刚度和稳定性,同时提高了泵送流体的能力。L 形的弹性气胀密封圈与金属密封环的组合实现了轴向和径向的双向密封;并且可以根据腔体内流体的压力和旋转轴的转速,通过对弹性气胀密封圈内腔的充气量的控制使其进行膨胀进而径向密封的强度,并间接控制金属密封环的周向伸缩,与旋转轴贴紧的力度,保证轴向密封的强度;并且弹性气胀密封圈还可以实现在旋转轴静止的非工作状态下的静密封,以及旋转轴旋转的工作状态下的动密封,保证腔体内的流体不泄露以及外界的杂质不进入腔体。
对比文件 1 没有公开上述密封结构,并且上述密封结构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上述密封结构相互作用形成了密封装置的整体的上述技术效果,对比文件1 无法解决与本申请相同的技术问题,也无法获得与本申请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 1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非显而易见的,申请人认为本发明权利要求 l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创造性。
5、从属权利要求 2-3 具有创造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 1 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 2-3 项必然具备创造性。
衷心希望通过本次意见陈述,能够让本发明获得授权。由于我们申请专利经验不足,意见陈述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肯请能够得到审查员的谅解。如果审查员对本陈述意见存在疑问,可致电与发明人、代理人沟通。再一次感谢审查员为本发明审查付出的辛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