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补充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将说明书中的“且排气及冷凝装置5为直角三角形结构,所述排气及冷凝装置5主体为冷凝仓501,冷凝仓501内设有蛇形的排气管,排气管带有隔热层,让将干燥箱体1内部与外界联通,且每个排气管的底部连接到统一的水箱,”增加到权利要求1中。

2、权利要求2中和权利要求7少打的两处附图标记前的“(”增加上,此处为笔误。

3、将权利要求4“缩水干燥箱体(1)的底部”修改为“所述干燥箱体(1)的底部”,此处为笔误。

4、说明书附图19的附图标记206修改为209,此处标记错误为笔误,在说明书附图8中及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中均能直接得到相应的结构描述,因此修改未超过原始范围。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审查员认为:D1公开了一种风筛种子清选机,其包括箱体、3层筛选装置、振动装置、输送筒、吹风装置、杂质收料装置、模温机、出料通道等,已经公开了本发明权1的大部分结构,且D2公开了烘干装置设置可调节的太阳能板,因此,本发明的权1不具备创造性。

对此,申请人完全不认同,并陈述如下:

首先,D1D2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完全不同,D1是一种用于筛选种子的装置,如其说明书中描述,其目的是利用筛片将谷物中的大杂质和重物泥土等去除,并利用空气流将种子中坏的种子去除。D2是一种菜籽油烘干的装置,目的是将太阳的光线聚焦投射到内部。而本发明是一种油茶籽的干燥装置,本领域人员公知,油茶籽干燥的目的是为后期榨油,步骤如本发明背景技术所述,油茶籽干燥需要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通过一定的温度烘干到相对精确的含水率,让种壳干燥便于后期脱壳,但种仁不能破碎,并将烘干带来的水汽排出,这些与D1完全不同,要避免阳光直射,这与D2的阳光直射完全不同。因此,本发明这种榨油前处理步骤,与D1的种子筛选领域和D2的光照加热领域完全是不同的技术领域,在技术领域不同的情况下,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由此带来的技术效果自然不同,所要采用的技术方案也存在较大区别。其技术方案的区别,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D1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案,是在箱体内设置振动机构,并借助弹性组件提高震动幅度,让物料处于振动状态,将内部的轻杂弹起,然后通过吹风装置吹走并通过轻杂收料盒用输送绞龙送到出杂口收集,其的上中下三层晒板,分别为不同的筛孔,目的是为了让不同尺寸的种子能够到各自对应的层并输出,其加热是为了让物料的水分减少,防止霉变;而D2提到了输送带传输,并用到了热风,但其整体是敞开的结构,从头到尾采用多个输送带在不同层来回接力实现同一批物料的输送。而本发明权1的方案,是采用具备较佳密封效果的整体式箱体,物料从加入后基本不与外界有热量交换的可能,为了达到这个技术效果,权1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采用隔热材料制作箱体,且尽量减少与外界任何气体交换的可能,送热风装置是用于送热风对油茶籽进行热风干燥,而非用风力吹动上面的杂质,蒸发的水汽通过排气及冷凝装置,目的是为了让蒸发的水汽能快速排出但又不会因为排出口太大而导致热量散失,因此采用蛇形管排气,尽量减少内外散热的概率,让太阳能板保持倾斜,既能够给排气及冷凝装置提供安装空间,不额外占用其他空间,也利用了太阳能板极佳的隔热性能,使阳光照射下太阳能板也能放置热辐射能量传到排气及冷凝装置上,从而降低排气及冷凝装置的问题,保证冷凝效果;并且,干燥箱体设置箱体轮,是为了能够运输和调节方向,利于收集太阳能。上述内容中,隔热、送热风机构、排气及冷凝装置、箱体轮等,都与D1存在明显的区别技术特征,且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而太阳能板主要是为了适配排气及冷凝装置的目的也与D2完全不同,且其他现有技术也没有相应的方案,因此,在技术领域不同,且技术方案差别巨大的情况下,D1D2及其他现有技术给出本发明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才能得到本发明权1的技术方案。本次修改加入关于排气及冷凝装置的结构,也是为了更好的描述本发明的核心即隔热干燥的效果,从箱体本身,到太阳能板的结构设计等,都是为了该目的。

三、关于从属权利要求2-9具备创造性

由于审查员未对权利要求2-9进行实质性评判,因此,申请人无法知晓审查员对权利要求2-9的技术方案是否存在具体的意见,因此申请人简单的陈述一下部分从权具备的重点区别技术特征,以便审查员理解本发明与现有技术存在的区别。

本发明的权利要求24D1相比存在较大区别,首先,前面已经描述过,D1是为了让筛网实现不同种子尺寸的筛选,因此其每一层的具备不同筛孔,而本发明是为了干燥油茶籽,由于干燥需要较长的时间,且干燥不能损坏种仁,因此本发明所提供的干燥振动板都是同样的尺寸,振动凸轮的目的是为了让油茶籽在多个小时的烘干前向前运动铺满,在烘干后向前运动到回收,在多个小时的烘干中,是不运动的,因此每一层干燥振动板都不会刻意让油茶籽从中掉落;并且为了对应每一层的单独送料和出料,设有不同的送料通道和出料收集框,且送料通道要从侧面对接到干燥振动板,以便干燥振动板能让物料均匀的平铺到整个板面,而D1因为是为了筛分,只有一个顶部直接到筛板的进料筒,不可能也没必要让种子能平铺均匀性,同理,权利要求4的漏杂质段和透气段也是为了干燥的具体要求而设置,让不同的板段除尘和透气,根本没有筛选的目的;因此,本发明的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4D1的连续运动实现筛分从目的到结构都完全不同,本领域人员不可能从D1的方案中得到这样的技术启示,权利要求24D1等现有技术相比也具备创造。

本发明的权利要求3578的出料部分与D1D2的方案完全不同,为了实现本发明让每一层干燥振动板的物料都能到达对应的出料框,申请人设计了一套能实现让物料分层出料的出料系统,在出料过程中能实现精准接料,且不会出现物料高处坠落摔破的情况,并且最终将物料通过牵引绳排料板推动或出料接框风机从出料接框的端部继续送到出料收集框内。

本发明的权利要求69的送热风装置与D1D2的方案完全不同,本发明的送热风装置是分层输送,且结合干燥振动板的结构实现上述要求,且为了送风的效果,对风道的级别、风口的尺寸等都有明确的设计。这些都是D12及其他本领域的现有技术未给出技术启示的。

四、关于权利要求10具备创造性

审查员对权10的评价对权利要求1的描述中已提到了,区别之一是让每一层干燥振动板上的透气段铺设足够的油茶籽后,关闭送料开合板。这是为了能够保持内部的热量不散失,并且在干燥过程中也不会加料,避免热量散失,同样,权利要求10还提到了让装置输送到合适的位置调节太阳能板的角度,以此增加太阳能的效果,这与D2单独调节角度存在区别。对油茶籽的铺设也完全依靠振动凸轮,但铺设完成后,干燥过程不向出口运动,尽可能保持物料的状态稳定,保持干燥效率曲线稳定,只是一定时间后间歇的启动震动电机,使其调节受热面,避免单一面一直朝上,让相对靠下的油茶籽也可以更大范围的露出,方便油茶籽的水汽溢出,达到所需的含水率后,再停止干燥并送出物料。而D1是提供的让多级分层振动筛选种子的方法,其提到的诸如加热,吹风等方式,均为现有技术常见的方式,并未提到我方发明多层分别进料出料且中途基本不运动等待干燥的状态,而D2多级输送带接力运输的方式更是与我方发明的毫无关系,本发明权利要求10的这些技术特征在D12以及其他现有技术中,没有任何技术启示,权利要求10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增加了同日申请的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中未公开的技术特征,使两者的技术方案存在区别,因此克服了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问题,同时满足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老师审查并指导,审查员老师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直接联系申请人电话,申请人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