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审查员:
首先感谢您对“2021111967206”,发明名称为“一种适用于墙面装饰的竹模混凝土挂板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的认真审查。
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现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陈述意见如下:
对权利要求的修改:
本申请将说明书中具体实施方式的第九段部分内容合并至原独立权利要求中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
该修改是将原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中,不属于超范围修改,满足专利法及其审查指南的规定。
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增加了“混凝土层包括白色硅酸盐水泥32份、滑石粉11份、200~300目石英粉15份、20-40目石英砂20份、PP纤维2份、木质纤维1份、色粉0.2份、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1份、剩余为水”这一技术特征,对混凝土层做出了进一步限定。
关于创造性,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通过对混凝土成分及含量的特定限定,形成高纤维混凝土。
对比文件1(CN111075104A)公开了一种竹材与混凝土结合的墙板及其建造方法,所述墙板具有第一表面和与之平行相对的第二表面、两个端部和两个相对的侧面,还包括:第一面板和第二面板,其中所述第一面板由一层竹板或多层竹板叠合而成,所述第二面板由一层竹板或多层竹板叠合而成或者由多个的半圆柱筒形条板顺墙板纵向并行排列组合而成;以及混凝土填充料。
对比文件1作为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没有公开“在所述混凝土层内还均匀布置有pp纤维和/或木质纤维;混凝土层包括白色硅酸盐水泥32份、滑石粉11份、200~300目石英粉15份、20-40目石英砂20份、PP纤维2份、木质纤维1份、色粉0.2份、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1份、剩余为水。”的技术特征,也并没有获得“该适用于墙面装饰的竹模混凝土挂板及其制备方法结构新颖,设计巧妙,提高了与自然环境的融合性和协调性,打破了混凝土冰冷的刻板印象,并且生态环保,可广泛运用于公园建设、景观挡墙、建筑外立面、室内墙面及家具定制等领域。且可在保证力学性能的前提下,降低板材厚度,减轻重量,便于安装,节约成本。”的技术效果。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2(CN207110323U)公开了一种竹模饰板结构,包括混凝土基层、胶板、竹板;多条所述的竹板互相平行的固接在所述胶板上,所述胶板固接在所述混凝土基层上,所述的混凝土基层内互相平行的设置有多条钢筋,所述的钢筋的长度方向中线与所述竹板的长度方向中线垂直,相邻所述竹板之间设置有拼缝。
很显然,对比文件2并没有记载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2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3(CN113402227A)公开了一种白色UHPC镂空装饰挂板及其生产工艺,审查员认为对比文件3公开了浇注材料的大部分组分,含量并太大差别,所起作用相同,调整各组分的具体含量配比与石英粉和石英砂的目数为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
本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本申请高纤维混凝土的各成分及配比并非本领域人员常规的调配而得。在多次浇筑实验中,该成分及配比是经过抗压、抗折和尺寸成本等综合数据分析得到的。经过了大量的测试与计算分析。
且pp纤维与木质纤维采用2:1的方式均存于混凝土层内,产生到了1+1大于2的效果,具有非常高的力学性能,反抗变形和断裂的指标可接近于E/260,现有技术文件空开的技术是达不到的。并且,在整体的配合限制下,在保证非常高力学性能的前提下,板材厚度更薄,重量更轻。同时,至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可达到5-10MPa。本设计及其产生的技术效果并非本领域人员在有限次实验调配就能得到的,属于本申请人的创造性劳动。
综上所述,本申请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3的结合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7属于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7同样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8是与权利要求1满足单一性的独立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8同样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9-10属于权利要求8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8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9-10同样具备创造性。
专利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希望审查员在考虑上面的陈述意见后,能早日批准此申请为发明专利,若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文件仍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希望能再给申请人一次陈述的机会,谢谢!